2010年6月19日 星期六

ECFA如何審 王:朝野協商

更新日期:2010/06/18 04:11記者顏若瑾、王貝林/台北報導

立法院未來如何審查ECFA?國民黨團主張比照條約案,只能對全案表示贊成或反對;民進黨團昨則強調不能比照條約案,應逐條實質審查。院長王金平表示,
審查方式無前例可循,還待朝野協商才能確定。


國民黨團主張ECFA類似「準條約」,根據立院職權行使法第七條,只要二讀即可;未來ECFA送到立法院,由委員會廣泛討論後,只能針對全案表示「贊
成」或「反對」,無法逐條、逐項審查,也無法重啟談判。


藍準條約說 綠不以為然


民進黨團表示不以為然。立委涂醒哲痛批,「立院審案是替國共背書,過水騙人而已」,ECFA根本是國共說了算;國民黨對ECFA沒信心,才會在休會期間
簽ECFA,不敢放在下會期審查,生怕其他法案被ECFA牽連,且國民黨仗恃國會多數,讓監督變成背書,立法院變成過水院。


立委黃偉哲批評,ECFA「項目不清、內容不明、監督放水、公投不准」,把人民權益採在腳下。立委陳亭妃則指出,只能表達「贊成」或「反對」的審查,人
民無法接受,立院應先擇定審查程序與細項,並進行實質審查。


王金平受訪表示,把ECFA視為條約,只是處理方式之一;立法院沒有兩岸協議處理條例,如何審查ECFA還得透過朝野協商決定。


王金平日前接見AIT理事主席薄瑞光時曾指出,應先定位ECFA究竟是條約還是兩岸特殊協議,才能討論如何處理。依大法官釋字第三二九號解釋,兩岸協議
並非條約,未來立院審查時可提「修正意見」,但不能修改ECFA,畢竟ECFA涉及兩岸,並非台灣單方事務;但能修正到什麼程度、效力如何,他無法預
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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