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28日 星期一

高孔廉:立院修訂ECFA將沒完沒了

【中央社╱重慶28日電】 2010.06.28 08:01 pm


兩岸將於29日正式簽署經濟合作協議(ECFA),但在生效實施前,必須經過立法院審議通過,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認為,如果立院修正簽署後的條文,再重啟協商將沒完沒了

高孔廉表示,「類似這樣的協議,通常是Yes或No」,兩岸既然討論、談判了這麼久,站在台灣的立場,當然會以台灣為主、對人民有利的原則處理。

高孔廉指出,在今天的「江陳會」預備性磋商中,投資保障協議是有可能列為第6次「江陳會」議題之一,因為在ECFA內容中就牽涉到投資項目,而它的複雜度不會比ECFA低,也正因投資定義的涵蓋範圍廣泛,兩岸對此還有不同的看法。

對於ECFA簽署後所成立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,高孔廉表示,雙方還沒有觸及這一委員會是有那些人參加?但海協會代表團認為,在大陸,與經合會有關的機關多達17個,架構上可能要在下面分設不同的工作小組。

高孔廉還說,ECFA文本都是以中文呈現,完成簽署並通報世界貿易組織(WTO)時的英文版本,兩岸主管機關將各別處理。

他指出,由於第6次「江陳會」的協商議題還沒有做最後的確認,等下次輪到台灣主辦,舉行的地點是否就在高雄市?在這次的預備性磋商中並沒有就此交換意見,而依照慣例,也不會那麼早決定下次會談的時間和地點。

【2010/06/28 中央社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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碎念:
小女子不才,不知道高副董所謂「類似這樣的協議,通常是Yes或No」的根據在哪裡?
那只有兩個選擇還談判什麼?

還有,「兩岸既然討論、談判了這麼久,站在台灣的立場,當然會以台灣為主、對人民有利的原則處理。 」ECFA從正式談判到現在有沒有滿兩年啊?那站在中國的立場,是不是有以對兩岸統一有幫助的原則處理呢?(筆記)

高副董一句話:「如果立院修正簽署後的條文,再重啟協商將沒完沒了」就把立院修改條文的權力和諧掉了,當初馬總統說好談不攏寧可破局的決心哪去了?說好的監督權哪去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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